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其他文档 > 举报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拖延执行包庇老赖)

举报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拖延执行包庇老赖)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举报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拖延执行包庇老赖),格式为 docx ,大小 16180 KB ,页数为 6页

举报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拖延执行包庇老赖)


('举报信尊敬的督导组领导:首先感谢您关注我们反映的问题,烦扰之处,尚请见谅。我是xx,居住于x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今日致信旨在举报被执行老赖(诈骗分子)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XX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庇老赖、拖延执行。我们对老赖分子的行为感到愤怒之至,同时对XX人民法院的行为亦感到失望与无奈,感慨作为弱势群体维权之艰辛。遂向领导反映,希望得到众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民做主,肃清风纪。具体事实情况如下:2019年,通过生效判决(2019辽民初号案件)确认被告有限公司拖欠本人234000元本金。其实本案实质是刑事犯罪问题,但是因为公安拒不立案的问题,最终被协调为了民事纠纷。沈阳菩宜堂以投资名义,骗取了我在内8位老人共计约50多万元(我本人被骗20多万,我朋友被骗15多万),法院已经判定我们这些老人们胜诉,菩宜堂应退款。可是判决书已经生效快2年了,菩宜堂还是迟迟没有还款,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可是法院说菩宜堂的法人名下财产什么都没有了,负责人在哺乳期,没法执行。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他们有的是钱,这几十万不过是他们资产的冰山一角而已,当然他们会采取一些基本的隐匿手段,但是只要执行局稍微加大力度,为民负责,就很容易可以执行,可惜他们整天做的只是搪塞敷衍我们老百姓!我们立案的时候,法人名下还有好几处店铺,怎么到了执行的时候就不能执行了呢?不动产即使转移应该也是有迹可循的,执法人员稍微调查一下移转情况不就可以解决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恶意转移资产难道不需要承担责任?难道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吗?老赖一句在哺乳期,法院就“人性化”地放下所有问题,殊不知怎么不对我们受害者“人性化”处理呢?直至目前为止,我们尚未收到任何执行款项,我们对此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们,早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但XX法院从未落实以上规定,多年不对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予以调查审核。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内容,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有限公司和他的负责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抗拒执行,XX依法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但是XX法院长期以来无视此项规定,任由其逍遥法外,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我们认为,对于这类欺诈老人的案件,是非常恶劣的民生案件,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职能部门应该给充分的重视,首要解决。应该主动采取手段,而不是听之任之以各种个人原因拖延履行。根据该公司和负责人目前的表现,就是应该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定罪!给与其更多的压力,话说难听一点,我们都是一只脚埋进土里的老人,还有多少时间耗得起和他们这样拖拖拉拉?XX法院长期有法不依,置我们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于不顾,枉顾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这不只是我们的悲哀,更是司法系统的悲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悲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官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一切个人和组织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法官应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均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XX法院法官与司法工作人员未能依法办事,包庇老赖,无故拖延执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机关中是社会的悲哀,是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蔑视和践踏。这些恶劣行为不惩不足以平民愤,不罚不足以正风气,当今社会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我们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也是为了所有中国百姓的利益,为了使其他人能够享受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感受的司法的公正,让每个人都能相信法院,在此呼吁领导彻查此事。我们真诚期望领导能够对这封举报信予以重视,我们已经走投无路,期望领导能够还我们一个公道。举报人:年月日',)


  • 编号:1700767136
  • 分类:其他文档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6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16180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其他文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