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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徐政发[201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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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徐政发[2011]90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3施行日期2011.08.03文号徐政发[2011]90号主题类别体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徐政发〔2011〕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徐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苏政发〔201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一、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加快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协调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体育强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健身指导更加普遍,广泛开展适合各类人群需求的全民健身活动,群众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位居全省前列。1.健身人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6%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明显提高。2.健康素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达到2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体能素质明显提高,继续位列全省前茅。3.场地设施: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有健身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各类体育设施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体育系统场地开放率达100%,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50%以上。4.社团组织:市级体育协会和俱乐部达90个以上,县级体育社团达130个以上,各级体育社团注册会员达30万人以上、团体会员达1400个以上。各类体育协会向基层延伸,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至少有1个体育健身组织。5.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日”、“元旦健身长跑”等系列(主题)活动影响持续增强,广泛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全民健身活动,县级行政区普遍举行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一县(市、区)一品”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推进淮海经济区核心区特色体育圈建设。6.健身指导工作:各镇建有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工作站,经常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5个以上、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以上。深入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义务辅导和服务。7.健身服务业发展: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意愿明显增强,打造一批档次较高的体育健身场所,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健身产品和项目,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群众健身休闲市场。二、大力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三)建设高标准的全民健身设施。高标准建设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各县(市)和铜山区建成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新四个一”工程,各区和各县(市)政府所在地至少建设1个体育公园;支持重点中心镇特别是沿东陇海线的重点中心镇建设体育公园或1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在行政村、农民集中居住点按照“两室一场一路径(乒乓室、棋牌室或文体活动室、篮球场或其他球场、一条健身路径)”标准对健身工程进行提档升级,在镇(街道)建设“三室一场一路径(乒乓室、棋牌室、健身室或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篮球场或其他球场、一条健身路径)”,大幅度提高城乡健身设施水平。打造沿东陇海线全民健身休闲示范区,充分结合山水风光和人文特色,建设一批集健身、休闲、娱乐、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长廊、健身步道等。(四)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盘活现有体育设施资源,积极引导公共体育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学校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各级公办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实现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对公众免费开放。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健身设施管理职能。各管理单位要积极做好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备专兼职管理维护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五)建立覆盖全市的健身服务组织网络。加强市、县(市、区)体育总会建设,积极发展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和健身俱乐部,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体育健身组织,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体育总会、行业体协、单项体协、人群体协、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社团作用,按照“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扶持、团结、发展一批群众健身队伍。成立市、县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至少有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健身点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和基层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活动的普及化、经常化、科学化水平。积极实施新优健身项目创编和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的普及推广,提升品质、扩大影响,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满足更多人群健身需求。定期组织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各单项和人群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性群众体育运动会。(七)努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建设镇(街道)体质监测点和健身指导站,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出具运动处方,提高群众健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健身指导和服务“全覆盖工程”。充分利用媒体开办科学健身专栏,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活动,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大力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网,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便捷的资讯服务。加强全民健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利用体育科研机构和体育院校的优质资源,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不断研究开发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健身项目。积极推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完善服务规范,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高体育健身服务质量和科学水平。三、积极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八)大力发展社区体育。推进城市社区体育活动中心、健身站(点)和健身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10分钟体育健身圈”。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体育健身俱乐部或团队,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特色体育健身项目活动,形成良好的社区体育健身氛围。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九)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坚持统筹城乡体育协调发展,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均衡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体育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指导、体育活动整体推进,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促进农民体育健身组织向村级延伸,大力培育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农民体育先进乡(镇)、村”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农民运动会和农民体育节。(十)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增强学生体质。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加大体育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份量,高中毕业学业考试增加体育考试。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测定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或体质测定。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完善体育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创新和丰富课余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一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办好市运会中小学生部和高校高职部比赛,积极参赛省运会。(十一)积极发展职工体育。着力发挥行业体协、单位工会和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以开展“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符合行业特点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有条件的单位要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提倡创编行业、工种体操。将进城务工人员体育作为职工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开展。办好市运动会职工部比赛。(十二)深入发展老年人体育。把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纳入老龄工作和体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健全延伸老年人体育组织,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不断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在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体育事业。(十三)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完善发展残疾人体育协作机制,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增强轮椅乒乓球、轮椅击剑等残疾人项目的实力,积极办好市残疾人运动会。四、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十四)明确工作责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协调指导,宣传、农委、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行业体育协会等组织要积极参与,共同落实本实施计划。各县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并成立全民健身活动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实施。(十五)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比考核体系,在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把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向公众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并为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捐资、投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十六)加强检查评估。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考核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十七)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制定出台符合市情的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设施器材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全民健身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传媒优势,开办全民健身专栏,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出版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工作。以“全民健身日”、2014年青奥会及承办第18届省运会、各种重大体育活动等为契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和积极参加健身活动的良好风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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