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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示范文本:集体工资协商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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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


('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XX总工会二O一五年十二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目录一、协商、订立和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程序2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6三、集体合同.........................................................................9四、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1五、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25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协商、订立和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程序根据《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提起、协商、报送和变更、解除等,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之一: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启动协商谈判程序。虽然《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均有权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但一般来说,应当是代表职工一方企业工会组织首先提出协商要约。要约书要裁明协商谈判时间、地点和内容。企业方应当在收到工会要约书之日起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不得拖延和拒绝。步骤之二:产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组成协商谈判机构。协商双方应当自同意进行集体协商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程序产生协商代表,并书面告知对方。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不少于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兼任,专职或者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女职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名,经超过半数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同意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可以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在协商代表中产生。协商双方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三分之一。(注意:集体合同期限一般是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是一年,订立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最好同时进行,两者协商代表最好是同一批人)步骤之三:做好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前准备工作做好集体协商前准备,是一项非常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职工广泛参与,营造有利氛围。二是抓好协商谈判代表岗前培训,包括各种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和协商谈判技巧模拟实战演练。三是要搜集研究与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有关资料。资料分为外部资料和内部资料两大类。步骤之四: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正式开始集体协商。集体协商谈判应当采取集体协商会议形式,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规范程序进行。集体协商会议具体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四条已经做了明确规定。集体协商谈判本质——就是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底线标准,结合企业实际,通过劳资双方自主协商,尽可能地提高国家法定标准;同时,将国家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在集体协商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步骤之五: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步骤之六: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双方经过协商一致所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这是订立集体民法典定必经程序;是为了充分保障集体合同能够真实反映广大职工合理意愿,真正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防止资方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迫职工方协商谈判代表接受不合理条款。集体合同草案在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前,要先进行公示,以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过半数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未获通过,由双方重新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通过后集体合同草案上签字或者盖章。步骤之七: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地方工会备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主要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报送地方工会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集体协商程序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自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对异议部分按订立集体合同程序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查时。步骤之八:向劳动者公布生效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效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公布集体合同文本。步骤之九:全面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工资条款履行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不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在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给予警告,列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步骤之十:妥善处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施中争议集体合同争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争议,其处理办法也有所不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争议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协商签订阶段发生争议—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主要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二是在履行阶段发生争议——除了协商、协调解决两种办法外,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两种办法。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企业/企业工会):为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结合安徽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本企业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年度第次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一、集体协商会议时间和地点:建议于年月日在(会议室)进行首次协商,并根据协商进展,确定下次协商时间,但最后一次协商时间不宜超过年月日。二、集体协商主要内容(在项目前打“√”)□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及工时工价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病事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及各种带薪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待遇□高寒高温等艰苦岗位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岗位补贴□工资发放时间、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需协商其他有关事项三、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建议双方各派名协商代表参加。我方协商首席代表是,职务是。其他代表是请你方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准备工作。四、请你方提供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在项目前打“√”):□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统计表□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需你方提供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请在第一次协商会议开始7日前,提供给我方首席代表。所涉及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请在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企业/企业工会)盖章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年月日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复函(参考文本)(企业工会方):你会于年月日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建议协商内容。3、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确定为:,职务。其他代表是:。4、行政方已准备好相关资料,届时按规定提交。以上回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此复(企业)行政(章)年月日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单位名称:单位住所:经济类型:职工人数:2010年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使用文本须知1.本集体合同为参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完善。双方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2.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3.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4.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5.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6.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双方应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再重新报送。7.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代表姓名:性别:职务:双方代表开始协商日期:年月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年月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第三条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尊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权利,尊重乙方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权利,支持乙方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第四条乙方教育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五条甲方应当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甲方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标准,低于本合同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第七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甲方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并建立相应薪酬管理体系。第十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本地和本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经协商确定,年度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第十一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之前最近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职工工资。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三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为、或计发加班工资基数方法是,但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计件加班工资基数按照职工每日劳动定额标准予以核计。第十四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8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内容较多,可以另行制作本合同附件。见附件。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按以下标准发放职工津贴和补贴:1.岗位名称:津贴和补贴名称:发放标准;2.岗位名称:津贴和补贴名称:发放标准;3.岗位名称:津贴和补贴名称:发放标准。职工津贴和补贴项目较多,可以另行制作本合同附件。见附件。第十六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劳动进行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有关待遇,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省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向职工支付病伤假工资标准为,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第十七条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等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八条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十九条某些岗位因工作、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二十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予以补休;无法安排同等时间补休,应当在日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二十二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带薪年休假办法为。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第二十四条甲方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其中从事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职工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职工应当每年至少安排次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六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第二十八条甲方至少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第六章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九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三十条甲方应当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劳动权益,在岗位竞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调资、享受福利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第三十一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三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和哺乳期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方法是。第三十三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年组织安排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科体检,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三十四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义务,并每年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实施监督。第三十五条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疗休养等)。第三十六条甲方按国家规定,提取公益金和福利费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公益金和福利费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后实施。第三十七条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等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努力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三十八条甲方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编制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培训,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公司创新能力。第三十九条甲方每年用于职工培训经费,不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其中用于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用于生产一线职工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企业每年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方案以及培训计划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第四十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与职工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九章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事宜。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产;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二)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五)双方约定。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为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共同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职工代表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第四十五条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处理。双方首席代表应每半年相互通报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第四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实行民主监督,由监督检查小组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等。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除外。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四十八条由于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因未履行集体合同给职工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给与赔偿。第十一章其他第四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与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动。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十条甲方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调解实施细则,预防和解决本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协调劳动关系。第五十一条本集体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当地总工会一份。第五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包括。甲方(用人单位签章):乙方(用人单位工会签章):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二〇一〇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工会或职工代表名称):企业性质:职工人数:人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产生方式:联系:联系: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对用人单位及本单位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标准,低于本合同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第二条本合同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协商确定,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第四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第五条本单位对从事工作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津贴名称发放标准。补贴名称发放标准。第六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元;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第七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之前工作日发放。第八条甲方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加点工资。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方法是:。第九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第十条双方约定其他内容。第十一条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一份。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二〇一〇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工会或职工代表名称):企业性质:职工人数:人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产生方式:联系:联系: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更好地保障和实现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女职工在创建和谐企业、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通知》、《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原则和程序,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公司工会与公司行政双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而签订。合同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工会。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和工会主席更换,均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劳动合同中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按本合同标准执行。第二章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按规定配备女职工干部,并加强对女职工干部培训。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公司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应参加公司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全过程。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公司改革和劳动用工等政策制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第八条公司在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妇女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录用标准。公司进行改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原单位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和聘用。第九条公司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享有与男职工平等权利。第十条公司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入党、提干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如果占用工作时间,公司行政应予以支持,创造必要条件。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职业特点,对在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十四条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情形除外。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十五条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暂时调整安排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对其他工种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经医疗单位证明,企业可给予休假一天。公司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用品。第十六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证明,应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经常弯腰、攀登、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作业。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及从事夜班工作。怀孕七个月以上女职工,每班应给予一小时休息时间。坚持工作有困难,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女职工,所在单位安排其工作时,应予适当照顾。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应相应扣除劳动定额。第十七条女职工生育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八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晚育年龄(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规定期内采取节育措施者,增加产假三十天。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女职工接受节育手术后休息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规定休息时间高于国家规定天数,按当地规定执行。如因避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孕节育措施失败而终止妊娠手术后,应按规定给予休息,休息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限,但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和夜班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哺乳假,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对患有症状严重更年期综合症女职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证明,公司应给予照顾,适当减少其工作量。第二十二条公司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子女入托、入园、入学或医疗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第二十三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医疗机构或者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第二十四条公司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对接受节育手术女职工给予相关假期,报销手术费用。第二十五条公司在安排职工体检中,应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病专项检查,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检查档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二十六条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应引导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企如家。第二十七条女职工应信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第二十八条对本合同履行情况检查随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一并进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年将本合同履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合同所指“公司”为公司本部。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或委托代理人)分别代表公司方和工会方签字。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公司方代表将合同文本报送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自报送之日起十五日内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期限为三年。双方应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外,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会)第三十四条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处理。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公司×××××公司工会总经理签字:主席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 编号:1700558455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37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38271 KB
  • 标签: 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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