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工会指导下的集体合同签订:工会与上级共筑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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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工会指导签订集体合同篇一:工会法律知识答卷活动试题及答案工会法律知识答卷活动试题(共100分)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答题说明:请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每人限答一份试题。本试题共设五类题目,其中填空题30个、单项选择题20个、多项选择题10个、判断题20个、简答题5个,请按各题的填写要求答题。一、填空题(共30题,每题1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到括号内)1、《劳动法》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3、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4、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5、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6、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7、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8、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9、(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10、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1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12、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14、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16、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17、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18、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19、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20、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21、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单位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22、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23、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的行为有权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24、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25、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确定机构负责厂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其(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对本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进行民主监督。26、(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7、(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28、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29、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30、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二、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到括号内)1、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C)。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A、本级工会,接受审计B、同级工会,接受调查C、同级工会,接受监督D、上级工会,接受监督2、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D)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A、工会主席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D、企业主要负责人3、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A)至()。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A、自动延长,任期期满B、自动中止,任职期间C、自动延长,任职期间D、自动延长,任职期满4、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B)年()月()日由毛泽东主席以中央人民政府命令的形式公布施行的。A、1950628B、1950629C、1951629D、19516285、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B)的赔偿。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6、县级地方工会委员会向(D)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A、上一级地方工会委员会B、省级地方工会委员会C、上级会员代表大会D、同级会员代表大会7、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D)个月。A、一B、二C、三D、六8、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A)小时;A、一B、二C、三D、六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D)天的产假。A、30B、60C、90D、98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D)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30日B、60日C、半年D、一年11、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1年、试用期2个月。那么,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B)A、10个月B、一年C、14个月D、以上均不正确1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C)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A、五B、十C、十五D、二十13、《劳动合同法》规定,在(C)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A、省B、市C、县D、乡1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C)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A、半B、一C、二D、三1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D)小时的用工形式。A、1、12B、2、12C、3、24D、4、2416、在我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B)内,再次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15日B、1个月C、3个月D、半年17、《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已于(B)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A、20XX年11月28日B、20XX年3月28日C、20XX年5月1日18、企事业民主管理的主体是(B)。A、企业负责人B、全体职工C、企业行政19、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中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一般应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C)。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C、四分之一20、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C)民主选举产生,依法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A、董事会B、工会委员会C、职工代表大会三、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每题有多个选项,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到括号内)1、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包括:(ABCD)A、劳动报酬B、工作时间C、休息休假D、集体合同期限;2、劳动报酬主要包括:(ABCD)A、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B、工资支付办法C、工资调整办法D、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3、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事项:(ABCD)A、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B、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C、职工培训计划,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其处理结果;D、工会与单位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经过协商同意公开的事项。4、厂务公开除采取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形式外,还可以采取下列形式:(ABC)A、厂务公开栏、内部报刊以及广播、电视、络等信息传播手段;B、厂务工作会、厂务联席会、厂情发布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C、职工代表巡视和民主恳谈会。5、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ABCD)A、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B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C、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D、在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6、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ABC)A、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B、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C、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D、推动企业技术创新。7、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ABCD)A、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B、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C、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劳动报酬、社会保险8、工会经费的:(ABC)A、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B、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C、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及其他收入。D、社会捐款。9、关于劳动合同无效说法正确的是:(ABCD)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B、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C、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篇二: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对此,我国《工会法》也有类似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篇三:工会集体合同本合同------{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第五条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政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第八条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一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二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第三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第四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第六条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一条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坚持个人收益向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收入挡次。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第三条对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企业依合法规章制度扣罚金额时,以保障职工最低生活为前提。违反前款规定,企业须退还扣滥罚部分,并按扣滥罚部分%的金额向职工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工资以------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授权的人代领,代领者必须在工资发放明细表签名栏签章方可领取。第五条工资必须按月支付,因故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必须向工会说明情况。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一条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作制度。第二条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在保障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应说明情况,工会及职工应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第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体日工作不能间断的需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工作需要及用户急等交货赶制急件的通过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调方可加班。第四条下述情况,职工必须服从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第五条企业实行的节假日及公体日;元旦{一月一日}放假壹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放假叁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放假壹天;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放假贰天;以上7天法定节假日如蓬公休日,应予顺延。妇女节{限于妇女。三月八日}----;少数民族节假日根据规定执行。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各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条企业应当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主产。认真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引进设备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三条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防护及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发放保健津贴。第四条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第五条企业必须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不安规定穿,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拒绝其上岗或责令其下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企业有权查处。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一条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特点,视工作需要招收部分女职工。第二条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育等为由辞退女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在普级、普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景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八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第二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期满;{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第三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第四条合同期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第八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二条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第三条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四条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第五条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第六条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第七条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第八条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第九条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第十条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第二条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第四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第五条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第六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双方代表职工方企业方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年月日篇四: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由上级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篇一:《劳动合同法》判断题--中级命题人:陈浩审核人:白渊试题难度:2考核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判断题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错)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错)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解除,无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错)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错)6.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7.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由上级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错)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9.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错)10.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错)11.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错)1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13.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保管。(错)14.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错)15.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虽然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错)16.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不再履行。(错)17.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经济补偿时,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错)18.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其按月支付报酬。(错)19.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错)篇二:《劳动合同法》判断题--初级命题人:陈浩审核人:白渊试题难度:1考核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判断题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错)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错)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无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需要通过工会协商予以修改完善。(错)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对)5.用人单位自用工次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错)6.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所有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错)7.用人单位为特殊行业(如银行等)招用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错)8.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口头合同。(错)9.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错)10.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1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对)13.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实行同工同酬。(错)14.用人单位与认为劳动者试用期工作不合格,可以同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错)15.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错)1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对)17.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的两倍。(错)18.劳动者中途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可以是全部的培训费用。(错)19.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该劳动合同无效。(错)20.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对)2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重新与劳动者订立合同。(错)22.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错)23.需要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用人单位不必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错)24.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错)2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月工资的数额支付。(错)26.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当月的工资。(错)27.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对)28.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对)29.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错)30.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适当费用。(错)3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按照劳动者所在地的标准执行。(错)3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错)33.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对)3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与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错)3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约定试用期。(错)36.非全日制用工双方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3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无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错)38.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错)39.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40.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不承担赔偿责任。(错)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错)4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错)43.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错)4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错)4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错)46.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二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错)47.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错)4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六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错)49.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星期。(错)50.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错)5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错)5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错)5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年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错)54.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五年。(错)55.劳动者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56.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57.用人单位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58.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三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错)59.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错)60.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对)6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错)6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十年备查。(错)63.在市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错)6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一百万元。(错)6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五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错)66.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小时的用工形式。(错)6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六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错)68.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错)6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错)70.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7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1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错)7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错)73.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对)7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错)7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经济合同。(错)76.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错)77.用人单位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错)78.下列哪项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错)79.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错)80.劳动者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错)81.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那些人员高级技工。(错)8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83.用人单位制度违反法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84.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本市上年度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错)8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错)86.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离开用人单位之日时支付。(错)87.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专项集体合同。(错)88.在县级以下区域或某些行业内,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集体合同。(错)89.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错)9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错)9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派遣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错)92.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错)9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错)9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错)95.劳动行政部门要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错)9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97.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错)98.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错)9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错)100.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错)篇三:《工会法》知识竞赛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题)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a、20XX年6月29日20XX年6月29日c、20XX年6月28日20XX年10月1日b、20XX年6月29日20XX年1月1日d、007年6月28日20XX年1月1日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人民法院()。a、谈判,申请仲裁,提起诉讼c、协商,提请仲裁,申诉b、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d、协商,提请仲裁,提起诉讼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a、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c、女职工b、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d、年老体弱的职工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a、解除c、终止b、续订d、中止5、违反《工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年收入()的赔偿:(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篇五:工会集体合同XXXXXX公司集体合同书本合同由XX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员工XXX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健康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企业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员工待遇。第五条企业及工会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员工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企业及工会禁止员工从事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其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员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员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工会应动员员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教育员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第八条企业应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告知员工。第九条企业有权依法对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法律的员工进行教育;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和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企业、工会和员工均须相互尊重他方的权利,认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十一条企业招聘员工必须在合同的规范下,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须在员工上岗之前订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时,工会代表应当在场或事后监督。第十二条工会可以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建议,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答复或纠正。第十三条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当事人双方在履行期满后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续签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予同意:(一)本企业工龄满10年;(二)连续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的。(三)两次进入本企业工作,且两次工龄相加满10年的。第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会和员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第十六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员工,但应有工会组织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七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相应补偿。第十八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第十九条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兼并、破产、拍卖或员工离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企业的员工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动者和企业各执一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按企业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者合同的;3、严重失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二十条企业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个人收益同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档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竭尽全力搞好经营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员工收入增长应遵循“两个低于”的原则。篇六:工会集体合同(新)XXXXXX公司集体合同书本合同由XX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员工XXX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健康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第三条企业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员工待遇。第五条企业及工会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员工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企业及工会禁止员工从事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其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按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员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员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工会应动员员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教育员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第八条企业应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企业应当将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或告知员工。第九条企业有权依法对有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法律的员工进行教育;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和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条企业、工会和员工均须相互尊重他方的权利,认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第十一条企业招聘员工必须在合同的规范下,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须在员工上岗之前订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和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时,工会代表应当在场或事后监督。第十二条工会可以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建议,企业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答复或纠正。第十三条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当事人双方在履行期满后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30日续签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予同意:(一)本企业工龄满10年;(二)连续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的。(三)两次进入本企业工作,且两次工龄相加满10年的。第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会和员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第十六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员工,但应有工会组织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第十七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相应补偿。第十八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第十九条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兼并、破产、拍卖或员工离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企业的员工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劳动者和企业各执一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按企业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者合同的;3、严重失职,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二十条企业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个人收益同个人劳动成果及所在单位经济效益相结合,通过严格考核适当拉开档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竭尽全力搞好经营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员工收入增长应遵循“两个低于”的原则。篇七:集体合同签订方篇一:集体合同签订说明书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共有职工125人,其中:劳务派遣工0人,女职工20人。为了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河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或《唐山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现将平等协商签订情况说明如下:一、协商代表产生情况职工方的协商代表:1、由本单位工会组织推选并公示后产生2、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3、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产生。分别都是谁,首席协商代表有谁担任。用人单位方的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数几名,分别都是谁,首席协商代表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二、集体协商的程序1、要约应约情况为签订(或续订)集体合同,职工方(或用人单位方)于年月日向用人单位方(或职工方)发出意向书提出要约,用人单位方(或职工方)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约定进行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2、协商前进行的准备由哪方拟定了什么协商议题,确定的集体协商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的集体协商记录员的姓名和身份,以及其他准备工作。(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与单位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单位有关部门作了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会收集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薪资资料,结合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职工的薪资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开展集体协商做好了充分准备)。3、集体协商会议情况月进行了集体协商。(主持人、议程、双方的主要意见以及讨论情况等),双方一致认为:最终,对集体合同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形成了文本草案。四、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情况月日公司工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作出了决议。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集体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五、上期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用人单位方:(盖章)职工方:(签章)年月日篇二: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集体合同签订流程图篇三: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1、确定协商代表。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2、提出协商要求。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3、进行协商前准备。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5、职代会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6、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7、报送、审查与公布。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的通知20XX-05-29浏览:1034发表评论打印本页分享鲁劳发[1996]305号字体各市、地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各单位,济南军区,济南空军,省军区,海军青岛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管理工作,现制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并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集体合同审查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催报补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请各市地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查生效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统计表》报省劳动厅。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行为,确保集体合同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集体合同的报送审查,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省属单位、中央及部队驻鲁单位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厅或由省劳动厅授权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市、地属以下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由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第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单位应当在七日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集体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并附报下列材料:(一)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一式二份。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首席代表及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2.集体合同的起草情况;3.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过程;4.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5.协商过程中争议较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办法;6.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二)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附后);(见下表见下表)(三)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工会社团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四)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工人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五)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六)受委托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七)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八)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第五条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一)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职工大会代表审议讨论通过;(三)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四)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程序:(一)登记、编号;(二)审查;(三)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篇八:工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甲方:乙方:为稳定协调本企业劳资关系,切实保护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双方平等自愿、集体协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由企业工会代表本企业全体劳动者与企业行政方代表经过民主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二条平等协商和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第三条企业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各项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企业用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遵守劳动合同,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五条企业和职工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如有异议,可要求工会予以调解。第六条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七条企业招聘职工必须依法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在职工上岗之前签订;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签劳动合同的,应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企业不得招用童工。第八条企业与职工订立、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三章工资、福利及津贴第九条企业依照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同时,根据职工业务能力、敬业精神、技术水平、贡献大小确定其工资报酬。第十条企业必须在次月20日前按月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上月工资报酬。第十一条企业应随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而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应坚持企业行政与工会集体协商的方式,制定增资方案与办法。第十二条企业根据省政府颁布的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会同企业工会制定本单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标准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经济效益状况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福利,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第十四条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经济状况制定津贴项目和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第十五条企业会同工会对职工生病、生日、结婚、生育、直系亲属死亡,建立探视慰问制度,并根据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给予补贴。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六条企业依法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对于确因生产需要加班加点,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或实行调休制度。第十七条对于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加班加点,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职工予以抵制。第十八条企业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制度,特殊情况应与工会协商。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二十条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第六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保护第二十一条企业女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特殊保护。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企业应参加生育保险。有条件的可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女职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对女职工每两年(或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企业行政列支。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正常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企业行政解决。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时,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第二十二条企业若招收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处、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第七章社会保险第二十三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逐步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第八章纪律与奖惩第二十四条企业有权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制订和执行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职工进行奖惩,必须征求工会意见。第二十六条企业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出辞退或开除处理,必须说明理由并听取其本人申辩和工会的意见。第九章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因履行劳动合同或本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应与工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工会申请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或者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直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章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工会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应尽量不占用生产时间,因特殊情况需占用当班时间的,企业应根据情况予以支持。第二十九条企业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工会主席应列席参加。第三十条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在任职期间,非本人过错,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十一章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并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本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企业与职工本着公平、平篇九: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1、确定协商代表。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2、提出协商要求。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3、进行协商前准备。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5、职代会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6、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7、报送、审查与公布。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的通知20XX-05-29浏览:1034发表评论打印本页分享鲁劳发[1996]305号字体各市、地劳动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鲁各单位,济南军区,济南空军,省军区,海军青岛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管理工作,现制定《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并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集体合同审查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应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催报补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请各市地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查生效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统计表》报省劳动厅。山东省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规范集体合同报送审查行为,确保集体合同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集体合同的报送审查,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省属单位、中央及部队驻鲁单位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厅或由省劳动厅授权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市、地属以下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由市、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第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单位应当在七日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集体合同一式四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并附报下列材料:(一)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一式二份。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双方首席代表及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2.集体合同的起草情况;3.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过程;4.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5.协商过程中争议较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办法;6.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二)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附后);(见下表见下表)(三)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工会社团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二份;(四)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工人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五)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六)受委托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七)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八)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第五条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一)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职工大会代表审议讨论通过;(三)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四)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程序:(一)登记、编号;(二)审查;(三)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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