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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无效劳动合同:赔偿规定与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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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一〕问题与解决方法就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在审讯理论中主要有两大问题。一个大问题是对于《劳动法》第18条所规定的两种情形的理解与把握。另一个大问题是在《劳动法》第18条之外,有无其他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两个问题在将《劳动法》第18条规定同《民法通那么》与《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比拟中京可发现。比照《民法通那么》,不难看出,《劳动法》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于《民法通那么》第58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但又远少于该条规定的7种情形,并且“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民法通那么》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再比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根本规定即第52条的规定,《劳动法》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也较之《合同法》规定的5种情形要少,同时相类似的情形《合同法》的规定较之《劳动法》有进一步的限定,《劳动法》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在《合同法》中的相应表述是“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劳动法》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情形在《合同法》中的相应表述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第1页共37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比照产生的相应问题是:在具有《民法通那么》和《合同法》关于民事行为无效或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合同法》对于“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限定性规定是否也参照适用于对《劳动法》第18条所规定情形的理解与把握。此外,《合同法》还有3种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也是《劳动法》所没有的。这些问题所蕴含的共同法理问题是,民法与合同法的法理与劳动法的法理是否相通,由此决定《民法通那么》和《合同法》关于民事行为无效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否也适用于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就合同无效,《民法通那么》与《合同法》代表了两种经济体制下的两种价值取向。其中,《民法通那么》表达了方案经济下国家对合同的强烈干预,重国家在合同效力上的主导地位而不重对交易的保障;《合同法》那么表达了市场经济下国家对当事人意思的突出尊重,以保障交易,促进开展。正因如此,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理是否可通用于劳动合同,由此,《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是否也参照适用于劳动合同。而二者法理是否相通又取决于二者的价值取向是否相类似。同时,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无基于劳动法的独特法理而产生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也是一个问题。第2页共37页就法学体系来看,劳动法与合同法最初都属于大民法的范畴,后来,随着劳动法在劳动者隶属性根底上对劳动者全面权益的侧重保护和与此伴随的三方机制的引入,劳动关系由契约走向身份,劳动法逐渐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新的部门法。但劳动法与民法并非绝对割裂,在劳动法独特的价值取向和三方机制之外,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类似的价值取向,如民事合同要尽可能保障交易的成功,以此促进经济开展,而劳动合同那么要尽可能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以此兼顾经济的开展和劳动法独特价值取向的实现。正因发此,只要不与劳动法的价值取向相悖,合同法的相关法理与劳动合同的相关法理应是相通的。〔二〕对《劳动法》第18条所规定情形的理解与把握1、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的理解与把握从字面上,依此情形确定的无效劳动合同应是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这是从法律渊或法律标准的效力等级上对无效劳动合同认定法律根据的限定。所谓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标准;所谓行政法规,即国务际制定的法律标准。按照法理,法律与行政法规因其系因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制定,并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效力,才能规定法律行为的无效,除此之外的法律标准不第3页共37页得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根据。劳动法与民法均守此理。按此规定与法理,地方法规、部门或地方行政规章均不得作为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根据。当然,这一结论并不排除根据相关法理,参照地方法规、部门或地方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无效。也即,不得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之外的规定确定合同无效和可参照法律、行政法规之外的相关规定确定合同无效,二者并不矛盾,而是并行不悖的。这是法律适用上“有规定从规定,无规定从法理”的详细表达。当前,由于劳动合同立法的欠缺,立足法理而参照地方法规、部门或地方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更是不可或缺。理论中,为加强外地务工人员的管理,一些地方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外地务工人员不办理务工证等相关证件的,不得在本地务工。对未办理务工证等证件的外地务工人员与本地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后合同效力的认定,审讯中有有效和无效两种观点。我们持有效的观点。原因有二:其一,地方法规或规章不得作为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根据。其二,从法理上看,如认定未办理务工证等证件的外地务工人员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无效,实际上是将违背行政管理和合同无效混为一谈,最终是限制了外地务工人员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权,这同公民享有平等劳动权利的宪法规定亦是冲突的,因此该类地第4页共37页方法规或规章亦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参照。应当说,这种观点目前已成为审讯理论中的主流观点。那么,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吗?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导致劳动关系无效。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就此问题认识根本一致,即是否订立书面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效力,只要符合劳动关系的效力要件,无书面合同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见,《劳动法》所说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进展限制解释。那么,如何进展限制呢?《合同法》所称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是否可参照解释《劳动法》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呢?如前所述,只要不与劳动法独特的价值取向相悖,合同法的相关法理与劳动合同的相关法理应是相通的。就合同无效而言,《合同法》关于“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的要求表达着民事合同保障交易的价值取向,而劳动合同效力的认定有着类似价值取向。同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突出表达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那么突出表达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价值取向,与劳动法的价值取向亦不冲突。因此,对《劳动法》第18条所规定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应理解为“违背第5页共37页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合同法》所称的“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本身仍需进展目的性限缩解释。按照多数观点,这里的“强迫性规定”就其字面应是指强行性标准,而强行性标准包括强迫性标准与制止性标准两种。制止性标准又区分为效力性的制止性标准和管理性的制止性标准。这种区分的本质是当事人利益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冲突的不同程度,而导致合同绝对无效的仅仅是效力性的制止性标准,管理性的制止性规定那么导致合同效力待定。这种限缩解释同样应适用于劳动合同。理论中,劳动合同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主要有两大类情况。第一大类情况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详细又可分为两类:其一是合同所指向的劳动内容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如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进展盗版光盘、____等国家制止或限制产品的消费与销售。这种劳动关系因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犯而无效。这里需要研讨的问题是,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二个劳动关系是否无效。就此有无效和有效两种观点。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并无明确的制止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但同时亦无允许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可以说,双重劳动关系是我国立法中的一个空第6页共37页白。之所以有此空白,是由于我国劳动用工由固定工向合同工转型期间立法的相对滞后造成的。这种特点决定了双重劳动关系不能简单适用“法律无制止即是允许”的民法法理。特别是,双重劳动关系确实立涉及国家相应的配套措施,特别是保险缴纳机制的完善。因此,在笔者看来,当前双重劳动关系不属于是否因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而无效、有效的问题,而是政策不明和配套标准未建立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司法审讯宜立足实际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适当保护劳动者在第二个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其二是合同局部条款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如约定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又如约定的劳动者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如约定用人单位不提供平安卫生条件和劳动保障;还如约定用人单位不负责给劳动者上三险等等。这方面需要研讨的一个问题是,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以实物或局部实物作为工资支付劳动者的,该约定是否有效。一般认为,《劳动法》第50条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属于强迫性标准,违背该条规定应当无效。但也有观点认为,从强行性标准的分类看,该条文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联络程度不高,因此并非制止性标准,违背该条规定并不必然导致相关约定的第7页共37页无效。笔者认为,在现代社会,货币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获得衣、食、住、行等保障的根本条件,而劳动者是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其生活保障是国家、社会稳定的根底,因此与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亲密相关,故《劳动法》第50条规定应属于效力性的制止性标准,违背此规定的约定应属无效。当然,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因用人单位经营情况不良期间无力支付货币工资,经与工会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以实物来替代工资给付劳动者的,应属基于情势和利益衡量所做的履行变更,一般不应简单认定为无效。第二大类情况是劳动合同的主体违背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主要是劳动合同的主体缺乏权利才能,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用人单位缺乏用工资质,另一方面是被招用人员缺乏劳动者权利才能。用人单位缺乏用工资质主要是用人者非法人和个体经济组织。按照《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只有境内法人与个体经济组织才可以作为用工主体。据此,外国企业或组织不是我国的用工主体,外国企业或组织只能通过中介机构派遣劳务获得劳动力,其直接与我国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境内无用工资质者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效力如何呢?有观点认为应属无效合同。笔者认为,一方面,境内无用工资质者可能会获得用工资质,这与外国公司或组织的情第8页共37页况不同。另一方面,仅因为用工者无资质即当然认定合同无效,在劳动力市场一般为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实际上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关于用工资质的规定应属管理性的制止性标准,违背该标准仅导致合同效力待定,而不是当然的合同无效。在一定期间内假如用工者获得资质,那么合同有效,否那么合同无效。参照____的有关司法解释,这里的效力待定期间宜以起诉时为截止期限。与此类似的问题是分支机构未经受权或超出受权签订劳动合同。对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效力,一般认为应属无效。笔者认为,从合同法理分析^p,并参照《合同法》的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应属效力待定。一定时间内如经其所属法人追认,那么合同有效,未经追认那么属无效。理论中常见的另一种情况是,母公司掌握或限制子公司的用工权,子公司的用工需由母公司确定或认可由此常发生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经母公司认可的情况。审讯理论中对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效力认识不一。有人认为此种劳动合同无效,有人那么认为属效力待定,应依用人单位是否追认而确定有效或无效。笔者认为,此种劳动合同应属有效。原因是,从法理上讲,法人的主体资格即当然意味着其劳动法意义上的用工资质。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子公司用工上作何约定,应属母、子公司内部约定,对外不能改变子公司作为第9页共37页独立法人的用工资质,否那么就极易成为关联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的借口,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不利。与此同理,在公司改制中有些地方规章或政策规定集团公司中各公司的用工权由总公司掌握,这种规定也不能改变子公司的对外用工资质。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局部无效两类。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的规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局部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老实信誉原那么。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犯了他们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那么,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第10页共37页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3.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迫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那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迫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假如违背法律的强迫性规定,那么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1、内容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置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安康、荣誉、声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成心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第11页共37页5、违背劳动平安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背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迫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进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进犯安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进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进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制止条件等。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背〈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该《方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局部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第12页共37页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安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劳动者有过错的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那么》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那么,承当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消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那么: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第13页共37页要注重对其进展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进步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那么。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才能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当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实在解决。劳动合同中“霸王条款”无效胡小姐辞职后,公司拿出当初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而拒付其应得报酬,一场官司在所难免,法院判决劳动合同中霸王条款无效劳动者依法主张自己应得的报酬,而用人单位却拿出合同条款回绝支付。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合同条款为霸王条款,判决无效。用人单位拒付工资不服仲栽2023年10月起,胡小姐在本市一家机械公司打工。1年后,由于胡小姐工作努力,公司对她较满意,即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公司从员工应得工资中每月提留200元,作年终分配;员工受聘期间辞职或辞退,从离任之日起脱离关系,所提留的根本工资第14页共37页与其他应得报酬全部作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一切福利待遇。胡小姐当时对此心存疑虑,但考虑到找份工作不容易,便在合同上签了字。去年6月15日,胡小姐因感到身体不适,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便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并一直工作到7月中旬分开公司。但在工资结算时,公司克扣了当年1月至5月的提留工资1000元及六七月份的工资1800元。胡小姐觉得公司的做法没有道理,几次催讨,但公司都以合同为由回绝支付。无奈之下,胡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她的恳求。于是,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要求驳回支付工资的恳求。辞职员工当初签约于法无据法庭上,原告机械公司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辞职,所提留的工资与其他应得报酬全部作自动放弃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定,故对原、被告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而被告胡小姐那么认为双方有关放弃权利的约定违背了劳动法的根本原那么,属于无效条款,原告应据实支付被告工资报酬。因此,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法院认定约定有失公平公正奉贤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胡小姐理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原、被告虽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被告在辞职或被辞退的情况下,放弃被提留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但是该约定有失公正,变相剥夺了劳第15页共37页动者的权利,属无效条款。据此,判决对原告机械公司的诉讼恳求不予支持,并支付被告胡小姐2023年1月至5月的提留工资1000元、6月份工资1360元和7月份工资450元,合计人民币2810元。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一中院。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于日前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讯决。〔记者郭剑烽通讯员万剑峰〕法官点评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作出了应当遵循公平原那么,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应规定。本案中,公司与胡小姐之间签订的上述合同条款,内容显然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违背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据此应认定为无效条款。其他的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书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乙方文化程度性别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年__月__日邮政编码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第16页共37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本合同______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17页共37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消费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展安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第18页共37页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消费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消费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进步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19页共37页第十七条乙方违背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20页共37页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立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才能的,按______办理,不得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21页共37页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背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22页共37页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展法定整顿期间或者消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23页共37页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六条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背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机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效第24页共37页劳〔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效劳〔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章〕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鉴证时间: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第25页共37页第一条1款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中选择一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规定了详细明确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详细明确的有效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项工作和工程确定为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期限。第一条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迟于本合同签订日期或与其一样。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一条3款填写内容和1款对应:固定期限合同填写合同“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填写本合同“在规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填写该项工作完成标准。第二条填写乙方担任的“岗位或工种名称”。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要求应使用书面形式说明或签订岗位协议书。第四条4款从“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选择一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可以用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第26页共37页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工作时数限制的乙方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第九条1款中“每月__日”填写甲方发放工资日期。第十二条中的社会保险在本市实行统筹的有养老、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其他社会保险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填写规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文件的名称。第十五条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第十九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劳动合同全部或局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一条2款的“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3款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1〕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3〕被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于刑事处分的。第二十二条2款的“不能胜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本钱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第27页共37页第二十三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根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整顿期间。“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根据北京市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认定。第二十五条填写适用的文件名称。第三十五条填写受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称。第四十条填写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称。其他考前须知:1.当事人对本合同所列的条款需要补充完善的和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相应条款后写明。2.本合同范本仅供用人单位制订劳动合同书时参考;3.劳动合同应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1.格式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通常为用工单位〕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用工形式:××××鉴证编号:××××甲方因消费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28页共37页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名称〕。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根本权利义务是:一、根据消费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展管理。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平安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展奖惩。第四条乙方的根本权利义务是:一、享受×××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三、完成甲方分配的消费任务和经济指标。第五条工资待遇〔要写明确详细〕第六条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多少小时〕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29页共37页〔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早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早×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2.说明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建立一定的劳动关系而签订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劳动合同条款必须齐全,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劳动者的工种、职务和职称;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消费和工作条件;教育与培训;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2〕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要适宜。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是到达法定年龄的有劳动才能的人。第30页共37页〔3〕双方商定的权利义务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例如,甲方作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雇工的劳动平安,提供必要的劳动平安条件,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等。〔4〕劳动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订立合同双方: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第二条试用期限第31页共37页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才能和实际程度确定.〕第三条职务〔或工种〕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第四条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第五条劳动报酬〈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程度、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第32页共37页〈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一样.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一样.〔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一样。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一样.第七条劳动保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第33页共37页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假如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第十条教育与培训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展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平安消费教育,根据工作和消费的需要进展业务、职业技术培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2.订立劳动合同所根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以下情况除外:第34页共37页1.发惹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工作需要而进展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背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背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第35页共37页〈二〉甲方违背劳动平安和劳保规定,以致发惹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四〉乙方违背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第十四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恳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那么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第36页共37页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第37页共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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