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模板 > 用人单位变更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用人单位变更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的效力,格式为 docx ,大小 14416 KB ,页数为 2页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进行变动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则处理。用人单位违法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法律责任。二、合并和分立的含义(一)合并是指两个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程序组合成一个用人单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的方式分为:1.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即:A公司+B公司=C公司2.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即:A公司+B公司=A或B公司(二)分立是指一个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程序拆分为两个单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的方式分为:1.新设分立: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2.存续分立: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分立出的新公司和原公司同时存续。三、用人单位在合并或者分立前,应当对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或者转移作出安排,具体包括本单位内原有的劳动关系以及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的承接。因此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一)《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二)《劳动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三)《公司法》第172条和174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四)《公司法》第175条和176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编号:1700570766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2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14416 KB
  • 标签: 劳动合同

广告位推荐

相关合同模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