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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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房精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日期: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房产有限公司办公区精装修工程承包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1节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湖南xxxx房地产公司xxxx家园小区1#B-3样板房装修工程第1条工程地点:湖南省XX市XX区XX路XX工地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本工程精装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除成品家具采购外)的装修材料与设备采购供应、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统一整理备案、材料检验、装修环保检测等全过程工作范围。施工面积约175。75㎡,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但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时或按质完成,甲方有权调整承包范围):1、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基层、瓷砖铺贴、石材铺贴(含石材防污处理)、地板铺装、厨房卫生间楼地面防水等;2、立面工程:墙面抹灰(含腻子乳胶漆)、踢脚线的制作安装、瓷砖铺贴、门套和门扇及五金的采购安装;卫生间隔断采购安装、玻璃隔断的制作及安装、门洞边缝填塞、批荡处理、皮革硬包墙面、石材墙面、木板等装饰墙面、墙柜、接待台、洗涮台的制作与安装、墙面基层处理和墙漆及家具油漆等。3、天棚工程: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木作造型吊顶、腻子、乳胶漆;原顶天棚混合砂浆,木制作及防火漆处理等;4、电气工程:电气配管及配线工程、开关插座、灯具采购安装;排气扇的定位开孔及安装、相关收边收口及电气调试等。5、给排水工程:卫生洁具的采购与安装,卫浴间地漏、拖把池的提供、安装;给排水管及其管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等。6、保洁及垃圾清运:按照初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完、竣工后建筑垃圾的清理及外运至总包单位指定垃圾场内。7、合同施工图纸资料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8、成品保护:组织对已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9、具体不包括:成品沙发、家具和窗帘采购安装等.第3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按精装修施工图范围和合同规定工作内容进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装修环保检测、包涨价风险,按总价大包干的方式承包.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清单中漏项缺项或工程量少计的,但施工图纸中已明确有的,视为在其它项目中已包含,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第4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投标时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余下5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乙方指定账户(无息).第2节工期与进度第5条开工日期:2012年11月22日(以甲方工程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乙方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由乙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善)。第6条竣工日期:2013年1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第7条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或要求延误工期的索赔.第8条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双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如乙方未按时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的权利。第9条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供应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机械设备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工期控制点的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第10条乙方应在开工前五天将施工组织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第11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3节工程质量标准第12条本工程执行下列工程质量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国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4)其他现行国家和地方规范等,各规范、标准条款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较高标准为准。第13条甲方对本工程完工的环保要求是否达标,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在结算付款前环保检测仍不合格,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5万元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环保检测合格为止,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第4节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4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乙方承诺保证达到设计施工图和甲方要求的效果。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精装修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1)、合同总价(和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材料检验和环保检测费、技术服务(包括深化设计和技术指导及监督等)、涨价风险费、规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总包配合费和成品家具购买费外)。其中建安税金依据我司项目地规定税率5。39%计取。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2)、合同总价和综合单价不会因为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以及政策性的调整等动态因素的变化而变化(除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可调整材料单价及甲方要求设计变更外)。(3)若甲方原因调整装修施工范围或甲方原因发生设计变更,则合同总价按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投标优惠率据实调整。第15条工程款支付:工程款不设预付款,由工程款、结算款、质保金组成.乙方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甲方才支付工程款。详细支付方式如下表:工程款支付一览表序号款项类别支付条件及支付时限支付基数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工程款工程结束、甲方验收5天内工程总价工程总价的85%1568562结算款结算办理完毕5天内最终结算总价最终结算总价的95%3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后15天内最终结算总价(扣除维修费用后)5%注:1、乙方在申请结算款、质保金时应同时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要求或者不是合法有效的发票,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2、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支付。3、由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第5节计价与计量第16条计价方式:1、本工程采用按精装修施工图范围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进行总价大包干的形式承包.在合同的执行期,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以及政策性的调整等动态因素的变化,均不调整工程包干总价。若甲方原因调整工程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则合同总价按中标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据实调整.2、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即工程量清单中暂估单价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样本)经甲方确认实际结算单价.材料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时按甲方确定的材料价格调整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种类和暂估单价详见《附件4》。3、如因设计图纸变更(任何图纸变更必须由甲方签字且加盖甲方技术文件审核章后发出方为有效)而导致工程量变化,变更签证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调整,工程数量按照变更前后的施工图实物工程量对比计算:①若《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项目,执行该项目的综合单价;②若《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的项目,参照该项目的综合单价;③若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则采用定额计价,套用湖南省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计取规费和5.39%的税金,不另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及其他任何费用,综合人工按62元/工日;材料价格参照《长沙建设造价》2012年最新一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如果预算价格缺项材料由甲方参照市场平均价核定。4、零星计时工按82元/工日计取,其他机械台班按2006湖南省消耗量定额台班费用计取。5、其他规定:1。甲方有权对指定分包,甲控材料及独立工程进行随时调整,乙方不能因此对价款及工期要求索赔。2.乙方进行施工前必须与土建单位进行交楼验收工作,否则因土建单位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工期延误及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3.为确保本工程如期完工,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进度,由此发生的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第6节最终的结算第17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结算管理规定。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移交竣工验收备案所有资料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预结算工作规程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报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最终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后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由双方共同完成最终结算后,由甲方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性文件.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最终结算申请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造成工程最终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18条有效的结算资料必须有一份为原件;竣工图和结算书及计算资料均为一式二份。第19条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乙方应认可甲方出具的结算书,并且承担违约责任。第20条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审查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签字认可结算结果的,甲方有权自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21条乙方应如实编制报送工程量结算,如果经甲方(含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后,其报审结算价超出审定价10%,则扣超出审定价10%以外的金额(即超出审定金额110%的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此款在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示例:若:送审结算价120万元,审定价100万元则:违约金=[120—(100+100×10%)]×10%=1万元附:送审结算价小于审定价时,违约金为0元。第22条《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不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第7节现场签证的约定第23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执行甲方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24条签证范围:除了设计变更及图纸外增加或减少工程的部分外,其他问题均不得办理签证.第25条办理签证,须以甲方下发经甲方盖章的完整施工图及经设计院盖章的设计变更单作为依据。第26条办理签证的增减工程须为原图纸以外的工程,原施工图的柱、墙等工程移位的不得作为增减内容。第27条施工同期记录签证的内容与合同内容重复的签证无效;违反合同条款的签证无效,缺少甲方正式授权代表审批签字的签证无效。第28条签证时效:所有施工现场签证手续必须在签证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不予签认。工程完成交付后或结算时后补的签证及相关补签一律不予认可。第29条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在24小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作为一个专业的、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本应发现的设计缺陷或其他错误、遗漏,因乙方未发现或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30条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作出设计变更。除得甲方指令外,乙方不能擅自作出设计变更,惟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追认乙方擅自作出的设计变更.任何甲方要求或追认的设计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对于甲方未追认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第31条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双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第32条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的价格一致。第33条对于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甲方现场代表及甲方成本部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第34条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以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时,由乙方负责。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议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第35条现场签证单必须实事求是,如有证据显示乙方实施舞弊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另赔偿合同暂定总价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第8节材料设备第36条本工程所有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第37条乙方采购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样本)及品牌,经甲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指定使用的品牌、规格、等级范围,并结合投标人的承诺,由乙方提供材料的出厂证明、检验结果、合格证、样板、价格等,经甲方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重要材料还须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看样确定。第38条甲方有权决定选用任何一种工程材料或变更选用材料性质,并可根据工程需要增减工程内容,但以不妨碍乙方正常施工计划为前提,必要时双方协商解决.第39条装修主要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对板,经监理和甲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40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各种材料、设备,须有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甲方具有随机抽检和对本工程使用之材料设备的品质、品牌、型号、等级和单价的审查权。经甲方及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同意后投入该工程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需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41条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第42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对于必须修复或拆除的,由乙方实施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43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规定的检验规定进行常规的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派人监督和检查。但甲方要求进行超常规的检验或试验时,结果如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如因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44条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第45条所有材料乙方在采购前必须送样,经甲方确认封样后,方可按确认的样品采购,如乙方未按要求封样,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9节甲方责任第46条甲方委派)为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甲方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委托,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47条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第48条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第49条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第50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经设计单位和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两套。第51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第10节乙方责任第52条乙方委派为乙方施工现场代表,并于开工前书面通知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事宜.第53条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将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54条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以及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第55条负责从甲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至乙方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接驳点并承担接驳费用;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水电费的计取标准按相应施工期间长沙建设工程造价中发布的预算价进行结算,每月25日前按实结算并在工程款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回.第56条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第57条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须负责保护所有成品,直至工程移交日止,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款内,不再另行支付。第58条遵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卫生环保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等相关问题,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59条乙方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第60条乙方不得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第61条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至少一套原件。第62条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因乙方审图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与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及其它分包配套单位的配合与协调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第11节工程验收、交付及保修第63条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第64条乙方在隐蔽工程部位隐蔽前或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并提前至少1天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甲方代表验收签字乙方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第65条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向甲方支付每次5000元作为违约金。第66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竣工验收时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承包工程全部完工②竣工资料完备、合格2、具备上述条件时,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及参与验收的单位或部门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之日。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第67条保修服务: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其中防水工程为伍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间,发现有质量缺陷时,必须在甲方发出维修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派员解决质量缺陷等事宜,逾期,甲方有权整改,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加收20%的管理费,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时乙方补足。第12节安全施工第68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69条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70条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承担发生的费用。乙方除承担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处罚外,甲方亦有权单方取消乙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第71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施工指令。第72条乙方严禁聘用、雇佣未经培训的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从事工程施工,否则应承担5000元/人/次,连续三次违反本条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13节违约责任第73条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第74条工程关键节点或总工期逾期完工均按日承担总价款1%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工期逾期超过五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第75条工程出现安全、火灾、质量事故的,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应采取有效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因工程出现安全、火灾、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76条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77条工程完工后经一次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第78条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甲方进行现场清理,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乙方按50元/㎡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乙方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给乙方.第79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乙方接触到的甲方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第80条因乙方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乙方不作为原因导致甲方工期进度受到或将受影响的,如乙方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不予处理的,甲方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金额以甲方及第三方的结算金额为准;同时,乙方承诺另行支付甲方本返工工程结算造价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连同上述费用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第81条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甲方逾期付款未超过30天,乙方不得停工。第14节不可抗力第82条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级或十级以上台风、百年一遇的洪水、六级或六级以上的地震等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为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或政府普遍性的临时强制力或其他双方在签约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因素.第83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由双方合理分担损失费用,其中各自的财产与人身损害各自承担。因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84条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第85条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或减轻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15节其他约定第86条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对甲方工地实际状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并知悉施工现场的各种状况及存在问题,并确认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就本合同含义向乙方作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乙方愿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第87条如果乙方在承包本工程有贿赂甲方有关人员的,一经查出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直接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第88条如甲方有关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取贿赂(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财物及其他一切利益)而乙方被迫给予贿赂或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不合理要求的,则乙方应向甲方相关部门举报。第89条乙方必须及时支付雇工的工资并处理好所有雇佣人员关系,保证乙方雇工及相关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到甲方场所,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如有发生,乙方承诺每发生一次,向甲方交纳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本违约金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第90条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预算书或报价函、甲方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甲方工程部根据合同发出的书面指令等均为本合同附件,如本合同条款与上述附件内容相矛盾的,除另有约定外,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第91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第16节合同份数、生效第92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3条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第94条合同附表附表1《中标价格汇总表》附表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3《甲方指定品牌材料设备一览表》(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印章)单位名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表1中标价格汇总表工程名称:xxxx房地产有限公司xxxx家园1#B—3样板房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编号:序号工程名称合价(元)其中:暂估价(元)备注1主材部分2制安部分3投标预算总价合计4投标优惠情况5优惠后投标总价附表3甲方指定品牌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备注1仿实木地板生活家2实木地板生活家3300300地砖百特4300600墙砖百特5800*800大地砖百特6乳胶漆多乐士7油漆多乐士8开关插座TCL9橱柜巨迪10成品套装门11成品柜伊仕利12卫浴、洁具科勒13主灯14燃气灶、侧吸式油烟机、消毒柜西门子15石材16防水涂料东方雨虹、卓宝、凯伦、金雨伞17板材万象18石膏板龙牌19300*300铝扣板集成20电线/线管金龙/安普21PPR给、排水管顾地22五金23墙纸24基础灯具欧普注:招标方指定品牌材料设备一览表中已列示的材料设备由投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该报价一经招标方接受,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进行调整,本报价均已包含运输、安装、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上述材料款式、颜色、材质以甲方提供的设计稿及样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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