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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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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授信申请人/抵押人):乙方(授信人/抵押权人):特别提示:本合同系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第一条最高综合授信限额授信人向受信人提供的最高综合授信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本合同所称之最高综合授信限额(简称“授信限额”),是指授信人依照信贷制度及受信人条件向受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受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业务种类可以使用的信用额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项下授信限额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发生的贷款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第三条授信期限本合同项下授信限额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与乙方可在该期限内签订具体贷款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具体授信业务的到期日不受该期限约束但应遵守具体贷款及授信业务的规定。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第四条授信限额的使用受信人使用本合同项下授信限额的,应根据授信人提供的各业务品种提交单项业务申请;授信人依照相关具体业务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授信人根据单项业务合同向受信人提供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在本授信合同项下单笔授信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等约定以相应的单项业务合同、凭证等相关文件为准。第五条授信限额的调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可能影响授信人权益时,授信人有权相应调整综合授信限额和/或停止受信人授信限额的使用、取消受信人尚未使用的授信限额。一、与受信人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家货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二、受信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第1页共10页三、受信人经营实体主动或被迫停业、清盘、重组、解散或破产;四、受信人及其经营实体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刑事处罚,或与其他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其他银行贷款、拖欠供货商货款等;五、受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与授信人签订的其他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六、受信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七、受信人未履行本合同或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受信人与授信人签订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八、受信人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或可能损害授信人权益的行为;九、受信人或其经营实体高管人员发生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十、受信人经营实体出现分立、合并、重大兼并、收购重组、改组等情形;十一、受信人及其经营实体丧失商业信誉;十二、受信人经营实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或者受信人经营实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出现诉讼或仲裁案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宣告破产、解散等情况;十三、为本合同项下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物发生损毁灭失、价值贬损、所有权争议等不利于授信人权益的情形;十四、本合同项下授信业务的担保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手续虚假,担保人违反其与授信人或其他第三人所签订的其他合同,或因该类合同产生争议而进行诉讼或仲裁,被迫或主动停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发生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银行债务,出现兼并、收购重组及其他可能减弱其担保能力的情形等;十五、危及或可能危及授信人权益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受信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贷款及其他授信业务;二、应按授信人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三、接受、配合授信人对其就本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业务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调查、监督、检查;四、严格遵守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五、发生以下不利于授信人权益的情形及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受信人应依照本合同及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约定及时通知授信人。(一)受信人经营实体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二)受信人经营实体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三)受信人经营实体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第2页共10页(四)受信人经营实体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五)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等事项;(六)可能对授信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六、受信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事先征得授信人同意,并落实授信人认可的保障措施后方可实施;(一)受信人经营实体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授信人权益的行为;(二)受信人及其经营实体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导致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七、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单项业务合同保证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或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的抵(质)押物(权利)价值减损,受信人应及时采取授信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八、受信人不得与任何第三人签署有损于授信人权益的合同。第七条授信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及时受理并审核受信人的用信申请;二、对业务往来中知悉的受信人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及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三、有权要求受信人提供与授信有关的资料,并要求受信人配合调查;四、有权监督受信人按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五、有权直接从受信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上扣收到期或提前到期的授信本金和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六、若受信人未履行或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单项业务合同约定义务的,授信人有权调整、取消授信限额,停止授信额度的使用,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单项授信业务;七、有权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方式查询受信人的信用情况,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定上报受信人信息;八、受信人未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的还款义务,授信人可以就受信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第八条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相关抵押人与我行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上合同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为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业务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及授信业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第3页共10页的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解除与权利行使一、修改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授信人对受信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授信人享有的权利,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授信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得视为授信人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不能视为授信人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三、本合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的,授信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立即向受信人追偿所遭受的损失;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效力;四、受信人确认依据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真实有效,授信人可按照上述地址、号码、采用邮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通知受信人。受信人变更联系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未通知授信人的,授信人按照原通讯方式传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五、合同双方之间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文件等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六、本合同的签订并不代表乙方对甲方的贷款承诺,甲方欲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时,须逐笔提出申请,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经营状况及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认可。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或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A.向授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向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的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失效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4页共10页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单项授信业务合同的约定、开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相关规定解释或办理。第十五条保证与承诺一、甲方承诺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甲方经营实体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甲方经营实体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二、甲方承诺合法、合规使用合同项下贷款;三、甲方若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提示受信人已经充分地知悉授信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受信人已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应受信人要求,授信人已就本合同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受信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甲方(签字):乙方:合同签约日期:合同签约地点:第5页共10页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4、合同对方为法人:(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第6页共10页(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对于新客户除了第7页共10页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二、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XX仲裁委员会仲裁。三、合同形式: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第8页共10页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4、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5、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五、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4、无合同不交易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5、有行动必留痕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6、慎用善用公章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第9页共10页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7、慎用授权文书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8、离职通知相关客户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9、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10、注意定金条款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第10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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