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巴塞尔协议是由国际清算银行(BIS)主导制定的国际银行业监管标准,其发展历经三个重要版本:1988年《巴塞尔协议I》首次建立资本充足率8%的全球统一标准,通过风险加权法衡量表内外资产风险;1999年推出的《巴塞尔协议II》新增监管审查与市场约束机制,引入外部信用评级机构(ECAI)资质认定体系;2004年生效的《巴塞尔协议III》强化资本质量与流动性监管,要求银行采用经监管机构认可的外部评级结果计算风险资产。该系列协议现已被全球100余国采纳,对国际银行业的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部分原文
'《巴塞尔协议》简介《巴赛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1987年12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包括美国、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和瑞典(“十国集团”)以及卢森堡和瑞士在内的12个国家中央银行行长会议,
在线下载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