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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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根据《关于仔细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号)及《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尚在推进中,必须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范围1/70机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其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三)基本原则、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2/70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开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切实搞好与事业单位工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统筹与衔接,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级机关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审核批复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市)、区、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本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市)、区、开发区机关各部门负责审核批复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主要任务(一)改革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等车辆,在确保本单位节3/70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在规定区域内(与党政机关车改补贴保障区域范围一致)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办法。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严格限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岗位和人员范围。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经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改革后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个别特定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所在单位应从严从紧核定并报本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批准。、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严格按规定控制报销或发放人员范围,避免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和公务交通补贴总数动态调整机制。、从严核定保留车辆。参改事业单位副厅职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保留实物用车,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4/70贴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的可根据需要保留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各参改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备案。(二)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参改单位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责任主体,可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有关政策,根据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仔细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立足内部消化,合理分类安置,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三)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各参改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手续,市本级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置。车辆处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市审计局负责审计,市财政根据审计结果安排经费。车5/70辆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驻、设合肥市外的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否执行驻在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四、统筹推进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一)落实责任,分级推进。县(市)、区、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本区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制定本区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应对本区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要求,同时明确本区域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具体办法。(二)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别和单位类型众多地区或部门间既有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各不相同,一些单位还存在工作人员身份不一等情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中央、省和市公车改革办的有关文件和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积极稳妥处理好有关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实施、如期完成,新旧公务用车制度有机衔接。6/70五、仔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开发区应成立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负责部署和组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明确改革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车改工作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应全过程参与车改工作。同时,各参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车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二)仔细制定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参改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仔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于年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由各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7/70市本级各参改事业单位须在方案批复后个月内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汇总,于年月书面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应当在年月底前,将本地区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月底前,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全面完成。(三)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各参改事业单位要严格保留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用于规定用途,要按照公车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落实好标识化、平台化、信息化等各项要求。(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参改事业单位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8/70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配备及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9/70合肥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一、关于改革范围有关问题.车改单位范围包括哪些?解答:车改单位范围包括市委、市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市四大开发区是否属于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如何推进?解答:按照中央要求,我市四大开发区属于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应分别成立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在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本区域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确定、保留车辆使用区域划定等车改工作。.事业单位中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如何确定?解答:参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实际,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二级事业单位中副处级及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确定为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解答: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原则上10/70按《实施意见》进行规范。党政机关公车改革时已经按有关要求进行试点规范的,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继续执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上一轮已完成车改工作,本次不再参加事业单位车改,其事业编制人员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解决公务交通出行,具体参照本政策解读第条执行。二、关于公车改革节支问题.如何理解节约是事业单位车改的前提?解答:节支是中央和省要求的公车改革“底线”。公车改革必须做到节约,每一个参改的事业单位都要对节支情况进行测算。改革后,各参改单位新増补贴发放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等相关费用支出总额必须低于取消车辆对应的综合成本。.节支额怎么测算?解答:节支额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开支已实行车改部门交通补贴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和公务交通报销支出保留涉改车辆支出保留司勤人员的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和公务交通报销支出各层级参改人员发放补贴总额和预计的公务交通11/70费报销总额。保留涉改车辆的支出指涉改车辆改革后保留的主要负责人实物保障、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其他相关支出指集体公务出行租车费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车改后,车辆更新统一按使用年限年、单价不超过万元测算。三、关于改革后参改人员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问题.事业单位补贴标准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额度如何确定?解答:各参改单位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相关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或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由主管部门参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的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如何操作?解答:对参改人员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的,单位公务交通年度报销总额不得超过改革前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年度总额,个人年度报销额度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时要严格执行据实原则,报销的费用应是真实的公务出行的正常开支,严禁实行每月或其他定期固定数额报销。报销票据应是正规的公共交通合法票据,报销手续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各单12/70位应当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要求,制定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或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具体何时开始?解答:从取消车辆停驶封存的次月开始。四、关于保留车辆核定问题.参改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如何核定?解答:()参改事业单位副厅职及以上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保留实物用车,用于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参改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与主管部门机关同城异地办公且实有编制人数在人以上的可根据需要保留辆工作用车,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但不得借车改名义新增车辆。()参改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单独核定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参改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由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备案。.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如何界定?13/70解答:必要的业务用车由参改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从严从紧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单位实际承担综合执法职能的相关车辆,纳入单位业务用车范畴。.现有班车是否可以保留?解答:班车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未开展班车制度改革的参改事业单位,如确因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特殊,需要保留班车的,应从严予以认定,明确管理办法。车辆保留类型应为大中型客车。.校车是否保留?解答:校车可以纳入业务用车范围予以保留,但鼓励参改单位通过社会化方式购买服务。保留校车应喷凃醒目标识,明确管理办法。保留车辆类型应为大中型客车。.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民主党派知名人士、国家引进著名外国专家等)用车问题如何解决?解答:原则上维持原用车保障方式不变。五、关于取消车辆处置问题.各参改事业单位取消的车辆,由主管部门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委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请明确操作步骤。解答:车改取消车辆由主管部门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14/70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统一委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确定的评估、拍卖机构进行处置。处置工作原则上要求在车辆封存停驶后个月内完成。车辆处置主要分个步骤进行:一是封存停驶。各单位将取消车辆封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停车场停驶,并保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齐备。二是鉴定评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对所属各单位的取消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处置意见。三是车辆处置。需公开拍卖的车辆,以评估价格为基准进行拍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需报废的车辆,由解体机构报废处置。四是费用结算。车辆处置后,处置机构按中标价格进行费用结算(车辆处置前发生的验车、违章、保险、维修等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五是处置收入管理。车辆处置收入按市财政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六是账务处理。各单位凭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和处置机构处置确认书进行资产账和财务账处理。六、其他有关问题.司勤人员安置是否可参照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中列明的安置方式予15/70以安置?解答:可以参照。对年月日前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填写《合肥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备案表》申请提前离岗,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如何车改,能否保留机要应急车?解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在该单位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事业单位的车改原则车改,具体保留车辆及类型由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如何把握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解答:例如:市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数量和人数众多,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强政策指导,根据行业业务特点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备案。.事业单位非编制内聘用人员改革后是否领取交通补贴或实报实销?解答:非编制内聘用人员因公发生的交通费用仍按照本单位改革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方式处理。.车改补贴或据实报销所需资金是什么渠道来源?解答:按照车改必须节支的要求,财政部门不再因车16/70改另行安排资金。市本级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或据实报销所需资金在单位预算中安排的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中解决。.部分事业单位转企工作尚未完成,是按照事业单位还是按企业进行公车改革?解答:目前,处在转企过程中的事业单位按照何种方式参加车改,由该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17/70合肥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仔细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办〔〕号)等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安徽省省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推进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树立市属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要求各市属企业特别是市属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公务出行观念,改变公务出行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18/70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确保改革后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合理确定市属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市有关部门、机构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稳妥推进。市属企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所属的市属重点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指上述市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以下简称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19/70三、主要任务(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市属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办〔〕号)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按照市国资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高于党政机关正、副处级干部交通补贴标准的倍)。.有序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市属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市国资监管部门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20/70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严格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市属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市属企业在从严控制数量、强化使用管理的前提下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21/70的数量和配备标准。(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改革后市属企业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商务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万元以内,排气量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辆。22/70.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意见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也可以参照市直机关实行定点租赁。.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市属企业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公务用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为司勤人员提供转岗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不得简单推向社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意见23/70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保障范围、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与企业国内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巡察组巡察工作内容以及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要求及有关部门、机构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四、组织实施(一)加强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能任务对口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有关部门、机构负责对所监管的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核。各市属企业统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统一负责本企业取消公务用车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将节支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底线。(二)分步实施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市24/70属企业集团公司负责对所属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审核,年月底前完成集团总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对于正在开展或者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行规范,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符合本意见规定的要进行调整,已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属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新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三)努力营造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市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25/70合肥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政策解释、市属企业具体包括哪些?解答:市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所属的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市属企业负责人包括哪些人?解答:市属企业负责人包括市委管理和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市属企业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哪些人?解答:主要是指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企业如何进行公务用制度改革?解答: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和原则,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考虑到这些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情况不同,对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不作统一要求,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车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由其主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意见》对于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是否适用?解答:国有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可参照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执行,也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具体车改方案由26/70其所属的企业集团负责确定。、已经试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市属企业,本次改革是否允许企业负责人选择配备实物保障用车?解答: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的市属企业,原则上应继续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同时要按照本次改革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不允许重新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选择公务用车改革方式,具体操作时是企业制度安排还是个人意愿?解答: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改革方式是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为规范企业管理,避免造成企业内部相互攀比,原则上同一家企业所有副职负责人采用同种改革方式。、市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上限是多少?解答: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号)规定,参照省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上限,确定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补贴标准上限为正处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倍,副职负责人补贴标准上限为副处级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倍。、公务交通补贴是否包含在已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27/70革的薪酬范围内?解答: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包含在已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薪酬范围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都在年度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何时开始?解答:从取消车辆停驶封存的次月开始。、企业职工是否可以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发放交通补贴?解答: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主要是企业负责人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人员,企业普通职工不属于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如何界定“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解答: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是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车辆,如旅游公司的旅游巴士物流公司的物流用车以及各类特殊车型的工程用车等;二是保障企业正常业务开展的必需车辆,如机要通信、保密用车、商务活动用车等;三是需要搭载专业器械的专用车辆,如电子维修车、电信维修车等;四是异地办公且两地距离较远的通勤车辆;五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宜通过社会化市场方式替代的车辆。、市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如何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解答:市属企业所属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子企业均要进28/70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原则、参改范围、改革要求与《实施意见》规定一致,参改人员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市属企业负责人副职水平分类分档合理确定。具体由各市属企业依据《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统筹推进。对于具备公务出行社会保障条件的子企业原则上按照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进行改革,对于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条件所限,确需要继续配备公务用车的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级子企业改革方案由集团公司审核,并于改革结束后个月内将本集团及所有子企业改革情况报主管部门。29/70合肥市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相关文本参考格式30/70目录一、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和报批参考格式、关于报请审批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主管部门批复所属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参考格式、关于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三、主管部门向县车改办报备参考格式、肥东县(单位)关于报备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的函四、县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车改方案报批参考格式、关于报请审批(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肥东县(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五、县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车改相关材料参考格式、关于报请审批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肥东县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1/70参考格式一关于报请审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皖办发〔〕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号)、《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单位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方案报上,请予审批。附件:《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年月日注:、此格式文件为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报批该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请示文件参考格式;32/70、部门所属企业可参照此格式文件。33/70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规格、职能、工作所在地等。二、人员参改情况。人员编制数、在编人数等基本情况;参改人员范围、人数及选择的改革方式,选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需说明车贴标准及计发时间,计发时间一般为车辆封存次月起。三、车辆参改情况。改革前公车数量、类型及主要用途等;拟保留车辆和取消车辆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实物保障用车、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固定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的数量、用途以及特种专业用车的固定设备安装或改装情况,车辆拟喷涂或不喷涂情况说明。四、司勤人员情况。现有司勤人员数量及用工性质(正式在册、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借用、退休返聘)等;拟分34/70流安置的司勤人员数量、安置方式、安置计划等。五、节支率测算。简要说明测算过程,并依据节支额测算公式,结合单位实际,选取三年统计摸底数据平均值分项列出单位车辆更新购置费、车辆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租车等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计算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根据本单位车改实际,分别测算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更新购置支出、保留车辆运行费支出、保留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预计、其他交通费用等,合并计算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测算改革完成后单位节支额和节支率。六、管理措施。简要说明改革后保留车辆及公务交通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七、组织实施。单位车改工作小组成立情况(组长原则上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车改工作进度安排、方法步骤;车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联系方式。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基本信息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辆信息统计表35/70.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明细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取消车辆明细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司勤人员安置信息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前公务交通费用统计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交通费用测算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节支情况测算表.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汇总表.肥东县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肥东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备案表注:、此格式文件为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报批该单位公车改革方案的请示文件参考格式;、部门所属企业可参照此格式文件;、未涉及的内容相关表格可不填写,但表格保留。36/7037/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基本信息表填报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具体办公地址: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机构规格机构性质工作地车改具体负责人车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姓名联系方式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备注:.国有企业下属事业单位的车改方案由国有企业审批,主管部门为国有企业;.机构规格:、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不定机构规格、不定机构级别等;.机构性质: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等;38/70.工作地要写明具体办公地址。39/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填报截止日期:小计乡科级及以上人员小计领导班子人员司勤人员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在编编外事业单位本级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合计40/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辆信息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截止日期:单位名称序号车牌号品牌型号排气量进口国产车型登记日期车辆购置款(含购置税,单位:元)购置具体时间用途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备注:.机动车车牌号、品牌型号、排气量、车型、登记日期等,按机动车行驶证所载明内容填写;.国产进口据实填写国产或进口;.车型:轿车、商务面包车(座)、中型客车(座以下)、大客车(座以上)、越野车、卡(货)车、皮卡车、其他;.用途:业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实物保障用车、高层次人才的配车、执法执勤用车、班车、校车、老干部服务用车等。41/7042/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明细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截止日期:单位名称序号车牌号品牌型号车型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登记日期排气量保留车辆类别机动车所有人(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备注:.机动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车型、发动机号(后六位)、车辆识别代码、登记日期、排气量等,按机动车行驶证所载明内容填写;.对每辆保留车辆的类别进行说明,区分业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实物保障用车、高层次人才的配车、执法执勤用车、班车、校车、老干部服务用车等;.机动车所有人填所属单位名称。43/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取消车辆明细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截止日期:单位名称序号车牌号品牌型号车型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排气量登记日期当前里程使用状况车辆性质是否年检(\uf050)违章处理(\uf050)保险到期日随车工具及文件清单(有\uf050,无\uf0cd)备注机动车产权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交强险单备胎千斤顶专用工具车辆钥匙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44/70备注:.机动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车型、发动机号(后六位)、车辆识别代码、登记日期、排气量等,按机动车行驶证所载明内容填写;.使用状况区分在用、停用等。45/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司勤人员安置信息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截止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原用工方式(打“\uf050”)安置方式(打“\uf050”)在册正式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借用原岗位留用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退回原单位其他安置方式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46/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前公务交通费用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元、辆单位名称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三年均值)公车运行总数年均总支出年均车辆更新购置费年均车辆运行费年均司勤人员支出已车改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其他费用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其他费用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合计备注:.车辆运行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与车辆运行相关的费用。.年均是指年年三年平均值。47/7048/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车改后公务交通费用测算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元、辆单位名称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保留公车运行总数总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更新购置费保留车辆运行费保留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预计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所属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合计备注:.车改后,车辆更新统一按使用年限年、单价万元测算。保留车辆更新购置费改革后保留车辆数×万元辆÷年;.保留涉改车辆运行费改革前年均车辆运行费÷改革前公车运行数量×改革后保留车辆总数;49/70.司勤人员支出包括司勤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和其他有关费用等。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节支情况测算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元、单位名称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节支额节支率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总计50/70附件肥东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人、辆、元、单位名称机构规格是否与主管部门同城异地办公人员情况车辆情况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节支额节支率人员编制数编制内实有人数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数司勤人员安置数保留车辆数取消车辆数总计管理人员个别特定岗位高层次人才其他总计在册正式其他司勤人员安置数总计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实物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高层次人才用车其他内部转岗其他方式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51/70合计52/70附件肥东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备案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司勤岗位类别现聘岗位及等级参加工作时间离岗时连续工龄法定退休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限个人简历本人意见年月日所在单位意见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年月日53/70注:此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各一份),事业单位按实填报。54/70参考格式三关于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所属事业单位):你单位报送《关于肥东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同意上报方案中明确的参改人员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保留车辆明细表、节支率控制水平以及司勤人员安置计划、取消车辆处置、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与车辆使用管理等内容。二、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内部消化,维护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稳妥组织实施。三、规范处置取消车辆。要仔细做好取消车辆的停驶封存及安全保养等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固有资产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按相关要求由局组织集中公开处置。四、切实加强保留车辆管理。保留工作用车原则上由局机关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落实好标识化、平台化55/70信息化管理要求,健全车辆日常使用和公示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切实做好改革后公务出行和业务保障工作。要严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五、扎实推进车改工作。要高度重视车改工作,仔细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完成相关改革工作。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肥东县局(盖章)年月日注:、此文件格式为县级机关主管部门批复所属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的参考格式。56/70、部门批复所属企业车改方案可参照此格式文件。57/70参考格式四肥东县局关于报备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情况的函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合肥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要求,我局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批复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备。(附件可参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附件)专此致函。肥东县局(盖章)年月日注:、此文件格式为市级机关主管部门批复所属企、事业58/70单位车改方案后,向县车改革办汇总报备的参考格式。、部门批复所属企业车改方案可参照此格式文件。59/70参考格式五关于报请审批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肥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皖办发〔〕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号)、《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单位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方案报上,请予审批。附件:《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此格式文件是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车改方案报请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审阅的参考格式。60/70参考格式六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规格、职能、工作所在地等。二、人员参改情况。人员编制数、在编人数等基本情况;参改人员范围、人数及选择的改革方式,选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需说明车贴标准及计发时间,计发时间一般为车辆封存次月起。三、车辆参改情况。改革前公车数量、类型及主要用途等;拟保留车辆和取消车辆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实物保障用车、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固定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的数量、用途以及特种专业用车的固定设备安装或改装情况,车辆拟喷涂或不喷涂情况说明。61/70四、司勤人员情况。现有司勤人员数量及用工性质(正式在册、单位自聘、劳务派遣、借用、退休返聘)等;拟分流安置的司勤人员数量、安置方式、安置计划等。五、节支率测算。简要说明测算过程,并依据节支额测算公式,结合单位实际,选取三年统计摸底数据平均值分项列出单位车辆更新购置费、车辆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租车等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等,计算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根据本单位车改实际,分别测算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更新购置支出、保留车辆运行费支出、保留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预计、其他交通费用等,合并计算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测算改革完成后单位节支额和节支率。六、管理措施。简要说明改革后保留车辆及公务交通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七、组织实施。单位车改工作小组成立情况(组长原则上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车改工作进度安排、方法步骤;车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联系方式。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公车改革基本信息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人员信息统计表62/70.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车辆信息统计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本级保留车辆明细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取消车辆明细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司勤人员安置信息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车改前公务交通费用统计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车改后公务交通费用测算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交通节支情况测算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汇总表.肥东县县直事业单位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肥东县县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备案表注:、此格式文件为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公车改革参考格式,作为上报县公车改革办审批请示件的附件。63/70、附件—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关附件相同。64/70参考格式七关于报请审批肥东县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请示县委(局):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合肥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经集团会议研究同意,并于月日至日进行了公示,现将相关改革工作方案呈上,请予审批。公司(盖章)年月日注:此格式文件为县属企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请主管(监65/70管)部门审批的参考格式。66/70参考格式八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县委(局):为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我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和《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皖办发〔〕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号)、合肥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肥东县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公司基本情况、企业性质、任务、职责、规模,公司本部及子企业构成情况、人员总体数量和结构比例,各级司勤人员结构性质、数量。、企业(本部和子企业)公务车辆(含普通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等)总体规模、数量、类别,各类车辆的日常主要用途、使用频度、管理模式和经费来源。67/70、企业本部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车辆更新购置、日常运行维护等)、司勤人员支出(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及其它相关费用(汽车租赁、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等)支出情况。二、公司本部车改方案、公司本部纳入车改的人员范围、所涉及的人员数量、准备采用的改革方式(发放补贴、保留用车、实报实销)。、采用车辆实物保障方式的,保留用车标准、数量、管理模式、相应的司勤人员配备情况等。、采用发放交通补贴方式的,补贴标准、核算依据、发放形式、拟开始计发时间,年度发放总额等。、拟取消公务用车的数量、种类、原配置岗位、主要用途,车辆取消后拟采用的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拟保留的机要通信车、实物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数量、种类、配置岗位、用途。、拟分流安置的司勤人员数量,拟安置的方式,时限等。、按此方案,改革完成后公司本部所能达到的“节支率”。其测算方式和依据。、改革后各类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相关监督检查措施。、改革后需要“实报实销”的公务交通费用涵盖范围、预68/70算额度、管理办法等。三、对二级及以下子企业车改的原则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下子企业的类别区分,不同类别企业可以纳入车改的人员范围。、子企业可以保留实物保障车辆的人员范围和保留车辆标准。、子企业可以发放交通补贴的补贴标准上限规定和发放范围、计发时间。、子企业可以保留各类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范围和要求。、子企业公车改革的起止时间、基本流程和要求。、对二级及二级以下子企业车改总体“节支率”的预期要求。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附件可参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附件注:此格式文件为县属企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参考格式,作为上报主管(监管)部门审批请示件的附件。69/70县车改办办公地点及相关联系人电话号码县车改办办公地点:号楼(机关食堂正北边)楼室(注:号集中办公号码)县发改委联系人:张朋华(党组成员)电话:县委组织部联系人:王娅(干部综合科科长)电话:县编办联系人:吴孝峰(审改办主任)电话:县财政局联系人:葛冠华(行政科科长)电话:县人社局联系人:梁小发(事业单位管理科长)电话:县国资办联系人:黄中国(国资科科长)电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胡鹏(办公室主任)电话:为便于联系,请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加入肥东县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群,群号为: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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